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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2年度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来啦

发布日期:2021-09-18 11:28:31 来源:本站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生物医药科技支撑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

2021年9月24日9:00

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

2021年10月18日16:30


请注意时间节点,准备申报吧!


申报指南详见


图片

专题一、生物、化学新药研发

方向1、药物新靶点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药物新靶点的发现及确认研究,获得候选药物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号。

研究内容:

基于结构生物学、基因组学以及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的最新成果,开展药物新靶点研究,发现并确认候选药物。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5万元。本方向支持项目不超过20项。

申报主体要求:

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方向2、新药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基于新机制、新靶点、新结构、新类型的候选新药(含疫苗)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

研究内容:

针对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的候选新药开展药效学、制备工艺、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新药(含疫苗),以及基因治疗药物、抗体类药物、细胞治疗药物、核酸类药物等生物制品的临床前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当是候选药物相关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申报时须扫描上传发明专利证书。

方向3、新药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创新药物(含疫苗;化学药须为新药品分类1类)Ⅰ或Ⅱ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创新药物或疫苗临床试验方案,开展Ⅰ或Ⅱ期临床试验。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新药(含疫苗)的临床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Ⅰ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已获得药物(含疫苗)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本市单位。申报时须扫描上传临床试验通知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申报Ⅱ期临床试验的项目须扫描上传Ⅰ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摘要、相关结论意见等重要内容。

专题二、中药创新与传承

方向1、中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获得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

研究内容:

围绕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癌症等中医临床验方或医院制剂,开展药效学、制备工艺、安全性评价等临床前研究。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方向2、中药新药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中药新药Ⅰ或Ⅱ期临床试验并获得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研究内容: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许可的中药药物临床试验方案,开展Ⅰ或Ⅱ期临床试验。重点支持抗新型冠状病毒中药新药的临床研究。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Ⅰ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80万元,Ⅱ期临床试验每项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的本市单位。申报时须扫描上传临床试验通知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申报Ⅱ期临床试验的项目须扫描上传Ⅰ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摘要、相关结论意见等重要内容。


方向3、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究

研究目标:

完成古代经典名方品种(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收载品种)的药学及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交产品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号。

研究内容: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原则》等相关规定,完成申报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所要求的关键信息考证及研究、药学研究、安全性评价等。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本市药品生产企业


专题三、医疗器械与装备开发

方向1、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实验室样机/样品的开发

研究目标:

完成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实验室样机/样品的开发,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相关发明专利申请号。

研究内容:

基于临床诊疗实践中的创新思想,面向临床实际应用需求,开展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产品的实验室样机/样品的研发。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本市医院牵头联合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指已获得本市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下同)申报,或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牵头联合本市医院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同申报。申报单位须扫描上传与合作单位的正式合作协议以及本市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方向2、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工程化样机/样品研制

研究目标:

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工程化样机/样品研制,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检报告。

研究内容:

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实验室样机/样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的关键技术参数,明确并验证相关生产工艺,形成产品技术要求,研制出工程化样机/样品。重点支持医学影像诊疗设备、微创植介入器械、高端康复辅具、医用可穿戴设备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等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的开发。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应当是相关主要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并扫描上传发明专利证书以及本市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方向3、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注册临床评价

研究目标:

完成产品的注册临床评价,并获得产品注册申请受理号。

研究内容:

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已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型检报告的II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开展以产品注册申报为导向的临床试验研究,验证其临床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并完成临床评价。重点支持进入国家和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产品。

执行期限:

2022年04月01日至2025年03月31日。

经费额度:

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

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报。申报单位应当是相关主要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并扫描上传发明专利证书、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检报告以及本市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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